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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联合发布医疗卫生人员网络科普传播负面

作者: 365bet登录   点击次数:    发布时间: 2025-11-08 12:12

近年来,公众对健康相关知识的需求增加,互联网成为公众获取健康科普信息的重要手段。然而,个别医疗人员打着弘扬健康科学的旗号,“带货”、“做广告”,或者违规泄露医疗信息,违背了弘扬健康科学的初衷,正在损害医疗行业形象。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传播行为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基本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、《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诚信执业九项指引》和《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诚信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为互联网用户公众提供信息服务。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总局组织制定《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不良行为名录(试行)》。医务人员在互联网上传播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(征文) 1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、损害健康健康事业发展、损害健康健康产业形象的内容,不得发布。 2. 不得非法发布各种广告,以健康科普形式进行指导,不得通过直播等方式宣传、销售产品、药品、健康课程、健康食品等以营利。 3. 不会泄露患者个人信息或个人展示未经患者许可和同意,使用可识别的图像、照片或文本。 4. 禁止发布与您的职位不相符或超出您专业领域的广告内容。 5、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的虚假内容,也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引或行业标准,从而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。六、特别是对于尚处于研究阶段的高危诊疗技术和诊疗方法,不得夸大病情或治疗效果,以“神医”、“神药”为名进行宣传,或者以虚构病例、编造故事误导公众。 7. 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真实性、科学性未经认可或不符合健康科普内容。不包括有意义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徽标。 8. 道德、公共秩序和道德 您不能发布与本网站相反或违反道德或医疗实践的内容。为吸引流量,健康科普传播中不允许出现低俗“剪辑”、煽情、夸张话题等负面内容。 9. 在未通知医疗保健组织的情况下,不允许使用医疗保健组织及其部门的名称或人名(包括可用于推断统一或身份的相关标志或指示)在互联网上传播健康科学。 10、离开公司后,原单位和地点信息不能用于网络健康科普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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